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质量管理与控制第二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不得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关键工艺环节分包给其他单位。 关键工艺清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