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二十条

第三章 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提高核安全意识,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并接受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检查。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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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