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十二条

第二章 许 可

第十二条

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或者无损检验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同活动种类、相同设备类别、相同设备品种及范围内的较低核安全级别的相关活动,但许可证特别注明的除外。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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