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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