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协调
第九条
林业科研单位和院校应当根据林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林木良种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国有林场和苗圃应当带头进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示范,并为林农提供推广使用技术服务。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协调
林业科研单位和院校应当根据林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林木良种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国有林场和苗圃应当带头进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示范,并为林农提供推广使用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