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组织协调第七条林木良种推广使用计划,由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林业发展规划和林木良种生产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