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八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八条第二章 管辖第八条两个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