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七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七条第二章 管辖第七条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行政机关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