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六十三条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程序不符的,以本程序为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