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本程序所称卫生执法人员是指依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聘任的卫生监督员。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