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执行与结案第五十七条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并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加盖案件承办人印章,归档保存。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