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五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卫生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对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