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卫生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对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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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