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九条第五章 处罚决定 / 第四节 送达第四十九条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就近的卫生行政机关代送或者用挂号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