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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