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