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及行为

第八条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建设标准,诚实守信。 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包括水运建设项目单位、从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包括从事水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以及提供咨询、项目代建、招标代理等相关服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受项目单位委托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单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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