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