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参与水运建设市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的人员与相关当事单位和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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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