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