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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