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依据《条例》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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