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七条独立法条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法检查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