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第六十条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业务规模等因素,满足附加要求。 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