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
第五十七条
《条例》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支付业务系统连续性保障应急预案。 (二)备付金风险应急预案。 (三)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应急预案。 (四)其他可能危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正常经营,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
《条例》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支付业务系统连续性保障应急预案。 (二)备付金风险应急预案。 (三)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应急预案。 (四)其他可能危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正常经营,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风险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