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自然保护地专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委员会组织

第八条

主任委员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一般由院士专家担任。

国家级自然公园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根据需要,经主任委员同意可以增加。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委托常务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地点应当能够满足评审会议各项工作要求。

制定机关
林草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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