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