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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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