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四十一条第三章 号灯和号型第四十一条监督艇和航标艇 监督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 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 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两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