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航行和避让 / 第四节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及其他第二十六条渔船捕鱼 渔船捕鱼时,不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