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航行和避让 / 第四节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渔船捕鱼 渔船捕鱼时,不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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