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二十条

第二章 航行和避让 / 第二节 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

第二十条

机动船掉头 机动船或者船队在掉头前,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碍他船行驶时,按规定鸣放声号后,方可以掉头。 过往船舶应当减速等候或者绕开正在掉头的船舶行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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