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十七条第二章 航行和避让 / 第二节 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第十七条机动船与在航施工的工程船相遇 不论本节有何规定,机动船与在航施工的工程船相遇,机动船应当避让在航施工的工程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