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八条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应当强化平急结合功能,适当预留可扩展空间,确保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转换启用,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