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七条

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应结合自身优势,围绕重点疾病和患者就医需求,以补短板、优布局为原则,着力加强肿瘤、心脑血管、呼吸、重症医学、妇产、儿童、精神、康复等专科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关口前移,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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