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六条

委属(管)医院应将分院区建设纳入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及总体发展建设规划,与原有院区统筹规划,做到功能协同、资源共享、绿色智慧、均衡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提升各院区间一体化、集约化水平,不得因新院区建设摊薄优质医疗资源,影响医院整体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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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