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是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建立委内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的日常监管。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