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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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