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