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五十七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停止、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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