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 第三节 听证程序第三十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