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