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