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