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