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泄露飞行检查相关情况、举报人信息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泄露飞行检查相关情况、举报人信息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