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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