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检 查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检查需要确定,以能够查清查实问题为原则。 经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检查组方可结束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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