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启 动

第十一条

检查组应当调查核实被检查单位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按照检查方案明确现场检查重点,并可以根据风险研判提出风险管控预案。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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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