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参与者与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一条

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其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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