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经营规则第九条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当谨慎评估风险和运营成本,准确测算风险损失率,并结合履约义务人的实际风险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合理厘定费率。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