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银保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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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