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的,应当将信保业务纳入内部审计范畴。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每年进行内部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成果、制度建设、财务核算、系统建设、风险管控、准备金提取、合法合规等情况。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的,应当将信保业务纳入内部审计范畴。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每年进行内部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成果、制度建设、财务核算、系统建设、风险管控、准备金提取、合法合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