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履约义务人的资产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偿债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慎调查和密切跟踪,防止虚假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不得将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审核和风险监控等核心业务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不得因合作机构提供风险反制措施而放松风险管控。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